两名野外违规用火人员被查获处理
2019-09-30 23:08:54          来源:衡东融媒体中心 | 编辑:侯云驰 | 作者:侯云驰          浏览量:1061

       衡东融媒体中心9月30日讯(融媒体记者 谢佳唯(试用)) 9月29日上午,甘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吴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森林防火巡查时各查获一名野外违规用火人员,并移交县森林公安局处理。

       9月29日上午,甘溪镇金觉峰居委会3组居民曹某云,未经批准擅自在本组“土黄山”山墈下的自留土烧茅草,被甘溪派出所民警发现并当场制止,曹某云不听劝阻,被甘溪派出所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并移交县森林公安局处理。曹某云拒不执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县森林公安局处五日拘留。

       9月29日10时许,吴集镇栗木村19组村民阳某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本组距林地100米内的责任田里烧稻草,被吴集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后移交县森林公安局处理。阳某云拒不执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县森林公安局处以五日拘留。

       衡阳市人民政府已于9月28日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通告指出9月29日至11月7日是森林高火险期,在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预估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广大群众应积极响应市人民政府通告,坚决不在野外违规进行烧秸秆、稻草、野炊、烧烤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以确保安全渡过森林高火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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